清代最根本的制度,是清朝建立的根基;他既保证清朝的统一,又保证边疆安宁

时间:2025-09-26 00:19:52 作者:水韵 热度:

清朝,女真族(满族)建立的王朝;但是提起清朝,我们最先想到的是“爱新觉罗氏”,其后便是清朝最具代表性的八旗!

清朝八旗最初源于满族人的狩猎组织,是清代旗人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,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。


八旗子弟

明万历二十九年,努尔哈赤整顿编制,分别以牛录额真、甲喇额真、固山额真为首领。初置黄、白、红、蓝4色旗,编成四旗。万历四十三年增设镶黄、镶白、镶红、镶蓝4旗,八旗之制确立。满洲(女真)社会实行八旗制度,丁壮战时皆兵,平时皆民,使其军队具有极强的战斗力。

八旗各旗分别设立都统三名,满洲都统、汉军都统、蒙古都统各一名;每个满洲都统下辖参领五名,每个汉军都统下辖参领五名,每个蒙古都统下辖参领两名。


八旗子弟

本来八旗本无高低之分。清军入关前,八旗中的正黄、镶黄两旗由汗王直接统领,其它六旗分别由汗王的子侄统领。惟镶黄旗只属于皇帝一人。镶黄旗内除了皇帝之外.没有其他宗室。稍后,皇权进一步加强,正黄旗与正白旗又归皇帝统属。

入关以后,宗室王公皆分隶镶白、正红、镶红、正蓝、镶蓝等五旗,皇子分府全部拨入这五旗。再无入正黄与正白旗的人。如此始有上三旗,下五旗之分。


八旗子弟

实际上,上三旗与下五旗只是相对于包衣佐领而言的,而与皇族和普通旗人无关。皇室管家内务府三旗的包衣佐领,主要服务于宫廷。下五旗亦设包衣佐领,皆为王府所属,各随其主之旗。

八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人,即以旗统兵。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以为兵。实际上,清代兵有常数,饷有定额,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,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,而到后来披甲的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。


八旗子弟

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王朝覆灭,共存在 296 年。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,曾为发展和巩固中国多民族统一的国家、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,对满族社会的发展,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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